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后进党总支、党支部评定的意见(试行)
各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的“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总支、党支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的一项重要任务。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决策部署,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照“双强六好”省级示范党组织标准,持续推进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总支、党支部长效工作机制,每年4月份上报党委组织部一次,做到及时发现、限期整顿、有效转化、巩固提高。为此特制定后进党总支、党支部评定意见如下:
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半停滞状态的;
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的任务难以落实,各项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
4.“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制度不落实,“三晋先锋”学习严重靠后,不开展党组织活动或开展组织活动庸俗化商品化的;
5.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作用发挥不好的;
6.党组织服务师生功能弱化,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不能及时了解教职员工、学生思想政治状况,不能及时解决职工、学生合理诉求的;
7.延迟1年以上未进行党组织换届的;
8.干部教职工关系紧张,存在信访矛盾的。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