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中在校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分类群体的指导意见
各总支、直属支部,各部门:
根据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农村党员、“两新”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群体的分类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学办发[2021]20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切实增强不同党员群体党史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学校党员、流动党员、老党员群体分类指导意见如下。
一、在校党员
坚持个人自学、集体研学、现场讲学相结合。加强个人自学,特别是组织党员利用工作之余开展对规定动作的“四本书”自学,鼓励各级党组织的自选动作;开展集体研学,以主题党日时间为主,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专题、分时段组织党员开展“微研究、微讨论、微交流”,引导党员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后勤保障处党总支、安保、公寓等党组织,尤其要组织好此项活动,教学一线党支部也可参照落实。现场讲学是通过相关的党委成员、宣传部人员、各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组织员深入教学、工作一线,学生宿舍等现场为党员职工现场授课,延伸学习触角。
二、流动党员
1.密切基层党支部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各支部要摸清流动党员底数,从源头上把握流动党员的动态,各组织员要进行检查。建立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内容详细、信息准确,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外出(流入)时间、从事职业、流入(流出)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各支部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流动党员的“一对一”联系,真正做到流动党员离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
2.开展运用适合流动党员的学习载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发运用各种载体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线上主要学好“学习强国”平台、“三晋先锋”APP等网络媒体平台,建立流动党员微信群、QQ群、通过转发党史学习教育文章、微党课、网上视频等方式,打造“指尖上的党史课堂”;建工学院探索实行“网上主题党日”,通过视频会议集体学习。线下信息工程学院在学生实习较为集中的地方探索建立学生临时党支部、分散实习的临时党小组,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和党史学习教育,使党员教育由“不固定”到相对“固定”下来,使临时党支部成为战斗堡垒。
3.从流动党员实际出发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从实际出发,倡导流动党员借助自身外出打工、创业等优势,充分发挥宣传家乡、宣传学校、致富带富、招商引资等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回馈家乡群众。
三、老党员
根据我校为民办高校实际,老党员比较少的特点,党委组织部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送学上门”。具体为:刘冠娥同志由耿薇对接;乔秀民同志由贾佳对接;李志德同志由孙政同志对接。主要任务是线上线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三晋先锋”,在网上参加一些组织活动等,宣传他们“光荣在党五十年”的事迹。
各总支、直属支部要落实好党史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制度主体责任,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总支、本支部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针对不同群体推进学习形式方法的创新。
中共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